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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2018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10-04浏览:1438
文章摘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

通知

 

各中小学、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做好学生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8〕37号),《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79号)及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徐教体艺201814号)的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健康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目的

1.及时掌握本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提供基础资料。

2.掌握中小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分布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为本市学生卫生保健工作和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3.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档案,推动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

4.客观评价学校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学校卫生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根据省、市对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要求,对全市各校进行视力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中小生近视视力防控方案。

二、体检时间

2018年10月9日开始至2019年1月15前日结束。

三、体检顺序

西片:瓦窑镇、合沟镇、草桥镇、窑湾镇、港头镇、

南片:唐店镇街道、棋盘镇、新店镇、邵店镇、马陵山镇

东片:北沟镇街道、时集镇、高流镇、阿湖镇、双塘镇

中片:墨河街道、新安街道、局直各学校

四、健康医疗机构、对象和频次

体检单位:新沂市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街道)卫生院

体检对象:在校全体学生。

体检频次:每学年一次(视力检查4次)。

五、健康体检项目

(一)必须检查的项目

l、问诊既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是必须问诊项目;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屈光度检查、沙眼、结膜炎;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心率、肺活量;

8.高中和寄宿制初中的入学新生以及其它学段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者,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应当进行胸部X线摄影检查。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实验室检查。

1.胸部X线摄影检查。

2.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丙氨酸氨基转氨酶测定、血清总胆红素测定两项,学校可在卫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

3.结核菌素试验。

4.血红蛋白测定。

六、体检费用标准

(一)必须检查项目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每生每次18元(包含学生体检结果统计、学生个体体检报告和学校汇总报告、每学期两次视力监测等,不含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每生每次15元(单独计费)。

(二)必要时检查项目

参照徐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自行确定必要时检查项目费用标准。

七、体检经费来源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开支。

2.非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学生健康体检可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学生体检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类型学校学生体检费在学费中支出。

八、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学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安排,对学生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九、工作要求

1.学生体检工作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各学校及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明确一名校领导牵头负责,落实一名中层干部或保健老师具体安排。班主任跟班组织管理,在体检同时,组织新生接受结核菌素试验,具体时间由医疗机构与各学校对接。

2.各医疗机构要精心组织,选派业务精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班子,建立健全医护人员专业技术队伍,主检医生要具备主任医师资质,要形成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等专业技术梯队,并填报参检医务人员花名册,报送新沂市学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同意后方可开展体检工作。

3.各医疗机构在体检工作中对查出有疑似病例及常见病的学生,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学校和学生家长进行复查;并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同时要发挥好各自的优势,认真做好学生疑似病例及常见病的群防群治工作。体检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网上录入、汇总、分析、评价,并提供书面体检报告。学生个体体检报告单和学校综合报告书,由各医疗机构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馈,同时各学校应及时反馈到学校有关人员及学生家长,家长签字确认后返回学校作为永久存档,建立完善学生健康档案。

十、追究问责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对影响体检工作的人员及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1.因体检费用不能在当月支付,造成医疗机构停止工作、影响全市学生体检工作进度的;

2.发现漏检、不检、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损害学生人身健康,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

3.对医疗机构反馈学校的体检报告未传达到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的,学生个人报告未告知家长的,家长未在体检报告单签字认可后存档的,学校未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的;

4.因学校问题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参加健康体检、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损的;

5.因学校体检工作落实不到位,班主任不跟班组织管理,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

6.参加体检工作及结核菌素实验的医务人员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及由于各种主观原因造成体检质量低下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应随时停止该医疗机构工作。对不负责任出现漏检、误检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医务人员责任。(中医院、疾控中心、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将移交市卫计委处理。

7. 学生体检信息未经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因信息泄露的,将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一、体检单位及分工

市中医院承担全市中小学生常规体检及视力防控筛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结核菌素试验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各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具体负责辖区内学校学生结核菌素试验工作(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各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承担体检任务,严格按照学生体检工作规范进行工作。

十二、受检学校要求

1.各学校由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和校医组成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体检组完成体检任务。

2.各学校要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体检学生量少的可酌情而定),单室、分室均可,血压测量场所应安排在一楼;内外科体检室要按性别分设。五官科检查处应有自来水洗手设施。体检场所用桌椅分区摆放,标明体检项目。学校要根据体检日程安排,做好课务调整工作,体检前要完成体检表一般情况填写及分发工作、确保体检进度有效进行。

3.体检过程中,主管校长、各处室主任、校医和班主任应负责现场的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体检顺序和时限,调度受检班级及时到位体检、保持体检场所安静。受检学生各项目检查完毕,经体检人员核对无遗漏后方可交表离开。

4.体检结束后,各医疗机构对学生体检结果要及时进行录入、分析,并把各学校学生体检结果及视力筛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并填写相关表格送达各学校,学校签字后方为工作完成。

5.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体检结果的反馈工作。通过个体评价报告单向受检学生及学生家长告知体检结果,针对个体主要存在问题提出健康指导及视力防控工作意见、并要求家长签字后上交学校,学生个人体检报告由学校永久存档。

十三、汇总上报

各医疗机构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全市学生体检结果汇总上报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后将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卫计委、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新沂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2:新沂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沂市财政局          新沂市物价局

 

 

2018919日


附件1

新沂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学伦(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蔡启宏(教育局副局长)

杨春梅(卫计委副主任)

谭龙海(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宁(物价局副局长)

卢国君(中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骆新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员:尹爱华(教育局局长助理、财审科科长)

唐新革(业余体校校长)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教育局监督室主任)

 (教育局安保科科长)

党晓红(疾控中心学校卫生科科长)

 (中医院体检中心主任)

张永超(业余体校副校长)

 强(业余体校 负责体检工作联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校,唐新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永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情况汇总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附件2

新沂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学伦(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蔡启宏(教育局副局长)

杨春梅(卫计委副主任)

卢国君(中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骆新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华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员:尹爱华(教育局局长助理、财审科科长)

唐新革(业余体校校长)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教育局监督室主任)

 (教育局安保科科长)

党晓红(疾控中心学校卫生科科长)

 (中医院体检中心主任)

张永超(业余体校副校长)

 强(业余体校 负责视力筛查工作联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校,唐新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永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情况汇总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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