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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6-11-07浏览:6697
文章摘要: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贯彻执行。

新沂市教育局

2016.11.3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舆情处置水平,确保在重大舆情发生时能快速反应、多方联动、有序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教育系统内发生的突发舆情的应急处置(含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监督性报道及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上的负面舆情)。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各涉情责任学校、局直各单位及教育局科室一把手负责制。各涉情责任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各科室是第一责任主体,教育局信息宣传科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各科室和宣传科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信息宣传科配合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确定牵头科室。
    (二)统筹协调,统一口径。

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归口管理制度,统一发布口径。原则上由涉情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新闻网络发言人或者指定专人接受采访,对外发布信息,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和对外发布信息。
    (三)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把握舆情处置的时、度、效,按照“2-4-24-48(小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部门快速联动,加强沟通协商,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实现舆情应对和事件处置同步进行、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同步协调、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同步实施。
    三、工作程序
    (一)舆情发现阶段
    1、舆情收集上报
    建立舆情日报制度。各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各科室要结合工作情况,每日梳理排查,对可能引发媒体关注的敏感隐患舆情(含媒体记者来访信息),通过
 QQ报送到信息宣传科(没有的可不报,内容敏感涉密的当面报送)。特别敏感紧急的,要通过电话等形式第一时间联系上报(负面敏感舆情报送表见附件 1)。信息宣传科对报送的舆情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后,制作舆情简报呈报教育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市网信办。对突发重大敏感舆情,第一时间以电话、专报等形式上报信息宣传科。
    2、媒体来访接待。各涉情责任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各科室在获悉媒体来访信息后,要迅速把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宣传科报告。对来访媒体,要第一时间对接并主动跟进,掌握来访记者情况、采访意图,积极做好接待工作,做到态度诚恳,不回避、不推诿,指定专人对采访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尽可能取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直至最终协调解决。教育局信息宣传科跟踪指导、帮助支持
 ,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舆情处置阶段
    根据舆情发生的性质、影响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涉及教育的舆情划分为“蓝色预警”(民生诉求类)、“黄色预警”(一般负面)、“红色预警”(重大负面)三种预警等级,针对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对机制,实施差异化处置,有效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蓝色预警”类舆情指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尚未引起社会和网民广泛关注的个体诉求。针对“蓝色预警”类舆情,每两个月由分管局长召集涉情学校、局直单位新闻网络发言人及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常态开展舆情信息归类分析。责任学校、局直单位及教育局各科室接到舆情“蓝色预警”2小时内安排其新闻网络发言人受理舆情,作出初步回应,24 小时内发布详细情况说明及处理结果,回应媒体及社会关切。

“黄色预警”类舆情指与当前热点话题元素相关,可能危及教育公信力的信息。针对“黄色预警”类舆情,由分管局长牵头,信息宣传科密切配合,与涉情责任主体联合开展舆情研判工作。涉情责任主体接到舆情“黄色预警”4 小时内作出第一次官方回应,并跟进发布经核实的权威信息,回应质疑、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同时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自属平台作用,主动设置议题,确保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力争 48 小时内处置到位。如新闻媒体已经曝光,涉情责任主体要迅速就曝光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并就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育局信息宣传科反馈,局信息宣传科指导涉情责任主体做好媒体后续对接工作,必要时可邀请媒体进行实地调研采访,在互动中建立协作关系,争取扭转负面效果为正面效应。

“红色预警”类舆情指已经引起主流媒体跟进关注、炒作的突发事件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地方重大事件。针对“红色预警”类舆情,由教育局党委相关领导牵头,涉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舆情整体走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责任单位接到舆情“红色预警”1 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等基本信息以电话形式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信息宣传科报告。2小时内,上报舆情信息及所涉问题的真实情况。4 小时内,形成第一轮官方通稿向报道媒体进行及时反馈,同时通过其他权威主流媒体开展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模式见附件 2),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48 小时内,基本化解矛盾,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舆情后期调控
    突发舆情逐渐平息、舆情平稳阶段,责任单位会同信息宣传科要继续保持高度敏感,防止媒体二次炒作,防范次生舆情。信息宣传科及时协调相关参与联动处置的媒体冷却相关话题,舆情淡化乃至消失后,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相关涉情单位要在舆情彻底平息
 2 个工作日内,全面系统回顾舆情应对处置过程,梳理应对节点,总结经验教训,向信息宣传科上报《舆情处置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教育局分管领导牵头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局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建相应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的舆情收集体系,规范舆情收集、上报、处置流程。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新闻网络发言人,并设立
 1  2 名助理协助做好舆情收集、研判、上报、反馈工作。

五、 问责追责

将舆情回应处置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因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教育局信息宣传科每季度对舆情回应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进行通报。对在舆情收集、上报、研判、处置阶段存在明显失误,甚至推诿扯皮、消极应对,造成舆情漏报、迟报、瞒报,给后期处置带来被动,导致舆情升级的,由市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负面敏感舆情报送表

附件 2:舆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模式

附件 3: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新沂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日附件 1:负面敏感舆情报送表
(每日报送)
报送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

 舆情内容
来访媒体(发帖网站、论坛等)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 2:舆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模式
首发信息:事发后
 1 小时报送

X  X  X 时,新沂市 X 地发生 X 事故。目前,初步了解 X 人死亡, X 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实际情况报送)。

 续报信息:事发后 2 小时,之后实行一日一报
X月X日X时,新沂市X单位发生X事故。
经调查,事件起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基本过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已造成的后果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影响的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事件发展趋势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采取的措施及处置情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一步工作建议
 XXXXXXXXX


附件 3: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关于印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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