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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诗歌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7913
文章摘要: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诗歌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

第十一届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是江苏省教育厅2017年批准立项【见省教育厅苏教基(20172号文件】的赛事活动,经《扬子晚报》公布后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关注。这项活动对于落实江苏省读写工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中小学生的语文能力、道德素质和人文修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领导研究批准,决定在学校、学生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各校可组织学生参加此项赛事。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赛资格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职校)在校学生。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活动的竞赛内容共分诗歌创作、诗歌作文、诗歌知识、诗歌鉴赏几大类。

第一轮以大市赛区方式,并设赛区一、二、三等奖。第一轮竞赛内容为诗歌创作与诗歌作文。诗歌创作题材形式自主发挥,诗歌作文以命题方式。

第二轮比赛为全省总决赛,由第一轮竞赛的优秀者组成各赛区代表队到南京参加现场比赛。总决赛形式为闭卷考试和诗歌朗诵两部分,闭卷考试考题包括诗歌创作、诗歌作文、诗歌默写、诗歌知识和诗歌鉴赏五部分。

第一轮比赛的具体内容和比赛题目、相关要求见竞赛指南

第二轮全省总决赛的相关要求及相关知识点见《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读本》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各学校认真组织,于20171117前将本校参赛人数即《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读本》征订单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邮箱:xcjyjy@163.com,征订单纸质版以及费用交至教育局307高艳主任处。省教育学会在收到征订单以及费用后,会快递至各学校,请竞赛负省责人三天内注意查收读本。

2、各学校根据读本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竞赛。(真实有效,不得代写修改)

2017128前将本校作品初评后(根据学校总参赛人数,按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比例上报),各校将参赛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xcjyjy@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学校+诗歌竞赛);参赛汇总表纸质版及参赛作品纸质稿(作品排序必须与参赛汇总表排序一致,每副作品均须使用读本后所附的初赛专用稿纸,不得用复印件)报送至:教育局307室高艳主任处。联系电话:88920285

四、奖项设置

省级竞赛:第一轮诗歌创作、诗歌作文各设赛区一、二、三等奖,评比由大市赛区自行组织,由省里统一发放证书(公布时间初定于201712月底)。第二轮全省总决赛设一、二、三等奖,由大市赛区组成代表队,选手为第一轮竞赛的优秀者组成(总决赛时间初定于2018年初)。

新沂市级竞赛:新沂市级大赛评审组将从余下的作品中评选出市级一、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等。

省级优秀指导奖、优秀组织奖与获奖学生奖同步颁发。

为了使竞赛更有吸引力和互动性,部分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扬子晚报》和《全国优秀作文选》杂志上选登,竞赛的相关信息也将同时发布。

五、关于《竞赛指南》的征订

按照竞赛组委会的安排,由江苏省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读本》是参赛学生必备的竞赛用书,也是学生学习诗歌知识很好的阅读材料(内容包括: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名单;竞赛内容及细则;中小学生优秀诗歌创作(儿歌、童谣)、优秀诗歌作文文例及辅导;诗歌知识、诗歌史、诗歌鉴赏学习常识、诗歌中的成语精编等)。该指南每本定价15元,由参赛学校自愿为学生征订。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诗歌竞赛的通知.doc


附:1.《江苏省中小学诗歌竞赛读本》征订单;

    2.学校参赛汇总表;

    3.省、市诗歌竞赛相关文件

             新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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