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页-动态02_03.gif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8-02-26浏览:1176
文章摘要: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于后,请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5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中心校。电子稿发至邮箱:wangyongcheng1026@126.com

                         中心校

2018年2月26日

附: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新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新沂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2月—4月

(一)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监督指导。教育局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分片包干的同志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六)组织部署。各校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制定本单位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学校认真实施。

第二阶段:2018年5月—6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一)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5月31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局安保科。电子稿发至邮箱:anbaoxyjy@163.com

(二)全面督查。6月30日前教育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及幼儿园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责,同时学校考核一票否决。

                                   新沂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本站

评论更多>
暂无评论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02-2000    举报邮箱:jubao@xkw.cn 技术支持:学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