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校: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转发于后,请在6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参评人数报至中心校李东平校长处,逾时作弃权处理。
中心校
2016年6月28日
附: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徐教师【2016】14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文件,按时上报材料。
有关此项工作的几点说明:
1. 徐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材料要求:
严格按照徐州的文件要求准备、打印材料。申报者如实填写推荐表,并上报表中所填的各种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两者按次序排好)原件审验后返回。近五年的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2. “师德先进个人”(“十佳师德模范”)各单位上报2名(小学以镇为单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各单位(小学以镇为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申报。
3.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按徐州的文件要求上报材料。
4. 材料上报时间:6月30日17:00前,地点:教育局207室,联系人:戴良波
5. 经评审组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徐州,剩余的名额,将组织新沂市(县)级的评选。
6. 所上报的材料的电子稿发邮箱13952283209@163.com,以“学校名+此次评选活动名称”重命名的数据压缩包发邮箱。一定不要发徐州文件里的邮箱。
组织人事科
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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